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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酒仙

小说主角: 迟野 颜欢 白初阳 吕云之 江琴燕 顾阳 吕云 沈世彦 孟涵 迟海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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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4/4/27 0:00:00

最新章节:小说《野柚》TXT百度云最新章节 第194页 2024-04-27

小说简介:野外生长的柚子是不能吃的,因为不确定因素太多,一旦误食就会中毒高林艺术高中转来一位天才小提琴演奏家,因为长得甜美,时常被人误会是个乖巧懂事的好学生可暗地里却是个出拳快准狠、吵架绝不认输、励志当超级学霸的人

内容摘要:[现代情感]《野柚》作者:知酒仙【完结】文案野外生长的柚子是不能吃的,因为不确定因素太多,一旦误食就会中毒高林艺术高中转来一位天才小提琴演奏家,因为长得甜美,时常被人误会是个乖巧懂事的好学生可暗地里却是个出拳快准狠、吵架绝不认输、励志当超级学霸的人可天才二字,在姜柚身上是枷锁,是没自由的象征转学后,她遇到了一个人,一个张扬,洒脱又狂妄的人。就在所有人都以为她热爱小提琴时,只有他看出了她眼里的落寞与悲哀。迟野摸着她的脑袋:“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愿意就是不愿意,你没做错什么”姜柚仰起脑袋,无奈轻笑:“迟野,你是第一个”第一个,让我遵从本心的人。以前的迟野,冷漠,疏离,厌世,身边统一的男xìng同胞,就在大家以为他厌女时。这家伙手腕上的小皮筋,口袋里的水果糖,原味酸奶,背上背着的琴盒,全都因为一个女孩儿。不知什么时候起,他的口头禅变成了,“陪小朋友上课,陪小朋友吃饭,陪小朋友写作业...”小朋友三个字根深蒂固的印在他的脑子里。狐朋gǒu友打趣他,“迟哥,怎么最近很少见着你”“没办法,家里小朋友黏的紧,走不开”“........”食用指南:双C,校园,救赎,双初恋姜柚X迟野内容标签:情有独钟甜文搜索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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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野柚》TXT百度云书评精选
匿名书友
这本书一开始我是拒绝的,尤其是主角在功夫上映前的SB行为更是让人不适,但是实在书荒,放书架吧
匿名书友
小演员重生逆袭,时间线在2000基础上调整架空。优点:大思路很好,提出一些影视中作者认为可以改进的点,从演员的角度加以调整优化。男主专注演戏,洁身自好,非文抄。缺点:文字功力不够,路人评价写不出作品或角色好在何处,显得干瘪尴尬;想当然的地方比较多,显得很不专业,比如现实导演并不会一下子对主角如何看重,配角逆袭浮夸,写出的时尚搭配缺乏参考,不忍直视;行文论述太多,分段怪异,个人感觉比较中二;角色塑造脸谱化,感情戏相当别扭。综合干粮,书荒可看。
近况:逐渐变水,同时逐渐丢失了仅有的优点,连续几十章不拍戏,一直是尬尬的综艺、广告,还抄歌,“非文抄”这条优点可以删了= =
匿名书友
毒点太多,譬如和天光的关系,还有女主。最近一直舔周星驰。。。周星驰是个好演员,但是看到有人在造神还是会引起胃部不适。
匿名书友
回到古代干啥不好?开赌场搞格斗。狄青给你啥好处了,你这么舔?赵宗实的妹子又怎样?不知道宋朝严防外戚?当了驸马就成了圈养的狗 你还想混出头来?
匿名书友
开局杀仇人,颇为畅快。相扑遇狄青,颇为勉强。毁田造相扑场,十分不智。须知财产是自己的不错,但毁田对于一个农业社会来说是极为反动的,在舆论上承受极大的压力,而且相扑运动风险很大。
匿名书友
主角你虎不虎
匿名书友
第一章就没看完。宋朝的“举人”与明、清不一样的,每一次礼部试(省试)前,由地方推举参考资格,这“举人”考完这一科了,如果没中,那下科不得推荐再考的话,就没有什么“举人老爷”的身份了。
匿名书友
世间总有一种人,他们习惯享受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感觉,作者此时就在享受这种感觉,当所有人都认为甘正傻逼行为不合理时候,唯有作者,他觉得自己明白读者不明白的真相,还洋洋自得开单章群嘲。这种人在现实生活中少见吗?不合理吗?
匿名书友
回到北宋以现代理念混生活,为提高物质生活水平搞相扑擂台赛,拳王争霸赛,搞戏剧,搞成衣,附带提高了精神生活水平。
这一类生活流历史穿越,近三四年大行其道。但是受X砖的肥皂流影响,绝大多数都写成了历史肥皂文。
本书没有肥皂文倾向,没有抖M。没有上司没事打你一顿屁股夺走你的产业顺手还俩歪瓜裂枣你还美滋滋,“不管你多赚,反正我不亏”的阿Q精神。这就很好。
历史类+1 三观正常+1 干粮+
匿名书友
被新社会专政的黑恶分子首领穿越。
开篇黑帮火并和借势不错。之后的搞娱乐产业和砍国舅事件感觉太儿戏。至于文抄装比更是流俗。
人物语言轻挑,人物逗比化。行文感受不到历史的厚重感。
可堪一看,但不可深究。
个人看法:历史白文。
匿名书友
历史垃圾 求这书404
匿名书友
文青真的是种病,主角你一个混黑道的,这么文青,真的是病。
匿名书友
没看了还
匿名书友
不造反,特别是跪舔赵怂的,一星伺候
匿名书友
是那个时代 但并不考究严肃 非正剧
匿名书友
被唐砖毁了!
第一个吃螃蟹的肯定是好吃,当时!别人吃螃蟹,你再吃,那就是死螃蟹了。吃死的是要中毒的!
所以,剧毒!
匿名书友
读至160章,继续追更。魂穿北宋,经商文抄当大佬。这种穿古文的套路,大抵都是差不多的,甚至抄的诗词也是让人看到腻。这一本在剧情上,可算是节奏明快,不拖沓,不虐主。行文也算有趣,算得上一本爽文。可以一看,干粮。
匿名书友
感觉潜质很不错,有上本书在前面,下限总不会低的。黑涩会大佬枪毙后穿越到了北宋狄青,包拯的时代,结局我都猜到了,跟潜邸的天子搞好关系,最后打个外族什么的,当个亲王或者搞什么出海什么的,但是我就喜欢看这种书的前半部,另外不喜欢的是和郡主那边的婚姻线未免太过于理所当然过于幼稚简单了
匿名书友
不带脑子看吧,黑社会大佬穿越,前面做的事也是真low,开格斗场再开赌场?还是毁农田做的。当真以为北宋文人都是没脑子的?就主角这番操作,直接被扣上一个毁农帽子跑不了,还想和狄青交好?那更是直接被打到文人对立面不得翻身。
匿名书友
不错,终于见一个懦家的人出来为懦家正名,不过你说的影响大就是正确,影响大就是最先进的理论我实在不敢苟同